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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
1、东莞住房公积金全部取出来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的我要提取业务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通过app提取点击业务办理 在手机公积金首页点击业务办理。点击我要提取 在业务办理界面点击我要提取。
2、法律主观:如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离休、退休;出境定居的可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账户全部余额并应注销账户。仅仅是普通的离职并不能将住房公积金全部取出。
3、法律客观:《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六条 发生下列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情形之一的,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账户全部余额并应注销账户: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到哪里去办理?
东莞市职工要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需要先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持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前往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此外,部分管理中心还提供在线申请服务,申请人可以在网上填写相关表格并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东莞市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住房公积金有几个用途:贷款买房。
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基本材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东莞市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主要是携带相应的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进行申请,提交申请资料即可。不同申请类型需要提交的材料:流程 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缴单位办理。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
东莞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
1、【法律依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
2、年度东莞职工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原来的20%调整至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也由原来的7934元调整至5519元。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3、元。职工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当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调整为5519元,目前新开户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缴存比例,存量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统一调整为12%。
4、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各缴存单位按以下方式办理,若未能按时办理,中心将从8月份开始强制执行。
5、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职工工资基数的10%--40%,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6、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职工工资基数的10%--40%,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东莞市公积金缴存比例
1、法律主观: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
2、东莞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从20%下降到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员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7934元调整到5519元。
3、法律分析:东莞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不是固定的金额,而是根据员工上年度的工资和当地的征收比例来确定征收金额的,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计算方法为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4、缴存比例:5%—20%缴存基数上限:23753元缴存基数下限:1310元月缴存额上限:9501元补充说明职工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5、办理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可由单位自行调整,目前执行5%-12%;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办理材料(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