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一项内容是什么?
-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2)
- 3、工伤十级伤残赔偿七个月什么工资
- 4、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第六项规定
- 5、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 6、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一项内容是什么?
1、第九章 附则\x0d\x0a第五十六条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工伤保险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由所在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2、(一)做好工伤认定的工作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得:对于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防疫工作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
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说的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不是工伤级别,工伤伤残级别是根据伤残状况,对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4、第九条第一项说的是应 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不是工伤级别,工伤 伤残级别是根据伤残状况,对照劳动能力鉴定标 准,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5、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2)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以下统称被保险人)。第三条 工伤保险应当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七个月什么工资
1、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十级工伤是按实际七个月工资赔偿。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3、法律分析: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一次性赔偿七个月的工资。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法律主观:工伤认定10级补偿标准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贴7个月的个人工资。个人工资指的是受伤的职工在工伤前,或者在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第六项规定
1、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不征收税、费。第8条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征收。
2、第九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按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专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工伤保险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不得收取费用。
3、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保证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遇有特殊情况,工伤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免征税、费。
4、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不征收税、费。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1、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2、三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东莞市2023年的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5、深圳工伤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1、条例所列被保险人,无论本地或外地城乡户籍,均应由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费,参加社会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保险人只能在单位所在地参加一份工伤保险。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5、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6、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以下统称被保险人)。第三条 工伤保险应当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