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这些基本知识你知道吗?
分别是: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根据相关规定,不得高于 职工工作地所在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 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的 3倍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上海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调整,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住房公积金2020年7月1日新政策,7月1日起,你的住房公积金可能有调整,一般每年6-7月份,全国各地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限额。
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超过28017元,不低于2480元。2020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5%至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
执行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河南省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12%,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其他在5%-12%之间自主确定。
公积金2020年7月1日调整新规
1、多地宣布从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2、自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3、每年的7月1日至7月31日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时间,因为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的,大部分人的公积金缴费基数都是从7月1日开始实施新政策的。
4、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审批。单位缴存比例与个人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5、法律分析:每年的7月1日至7月31日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时间,因为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的,大部分人的公积金缴费基数都是从7月1日开始实施新政策的。
6、即从2020年7月起,社保缴费基数参考水平调整至9339元/月,对应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017元/月。该调整后的缴费参保基数适用时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1、法律分析:1999年4月3日。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4月3日开始实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4月3日发布并实施。
公积金每年几月调整基数
法律分析:每年的7月1日至7月31日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时间,因为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的,大部分人的公积金缴费基数都是从7月1日开始实施新政策的。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调整。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