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 2、重庆市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 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当什么职位
- 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多少
- 5、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时间
- 6、我想知道重庆劳动局的电话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1、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号码:023-63861994。
2、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邮政编码:40112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重庆市社保局电话号码是:2333电话咨询服务。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重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重庆市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1、重庆社保局电话为023-1233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重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2、重庆市社保局电话号码是:2333电话咨询服务。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重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3、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办公室电话:023-63891136 地 址:渝中区人民路13号 邮编:400015 也可拨打12333进行咨询,“12333”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立的全国统一的公益服务专用号码。
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号码:023-63861994。
5、-12333。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邮政编码:40112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6、据我了解到,目前重庆市社保中心的服务热线是12333,在工作时间内可以拨打咨询。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当什么职位
1、第二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2、人社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职位 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工资福利、退休 退职、权力保障等工作。
3、副处级,普通地级市的职能局为正处级,局长为正处局,副局长为副处级。县级市的行政级别对应正处级,县级市下属各局都是正科级架构,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为正科级,副局长为副科级。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组织部的一个下属单位,组织部是管理工作干部的,比如干部选拔、干部任免都是组织部在管理。
5、社保局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多少
1、重庆社保局电话为023-1233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重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2、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办公室电话:023-63891136 地 址:渝中区人民路13号 邮编:400015 也可拨打12333进行咨询,“12333”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立的全国统一的公益服务专用号码。
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号码:023-63861994。
4、-12333。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邮政编码:40112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时间
1、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双福路。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2009年12月28日,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双福路。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区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2、对于养老金领用一般有两种形式:对于基础养老金部分,如果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则退休之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3、根据查询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得知: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时间成立时间注册日期:1978年9月1日。人力资源即人事,最广泛定义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我想知道重庆劳动局的电话
1、重庆劳动局电话是86789729。万州区社会保险局办公电话:58108768,邮编:404000,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大道709号。黔江区社会保险局办公电话:79222434,邮编:409000,地址: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270号。
2、法律分析:重庆市劳动局法律咨询电话是12333。
3、重庆市九龙坡劳动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可以拨打12333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区号 023,本地直接拨打电话,拨打异地电话先拨区号再拨打电话就行了。
5、5渝北区劳动保障局86015010 86015206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