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
- 2、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 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4、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5、家庭养老院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
1、办理机构,申办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申办材料,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材料。申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筹办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经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服务内容、内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3、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安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4、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6、《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正在业内征求意见。《暂行办法》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养老险公司要聚焦养老主业。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人寿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
商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商业养老金业务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账户与产品相结合。
法律主观:养老保障管理基金应由第三方托管 24日,保监会网站挂出了《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年第4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9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1、《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除此之外,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生活照料服务。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经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服务内容、内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对基金监督的规定...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
2、第三条 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人寿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
3、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申报手续如下:参保单位和个人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参保和缴费申报手续。
家庭养老院申请条件
1、申办养老院,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即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备相应的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2、【法律分析】:需要准备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养老院是国家严格把关项目,必须要有一定的论证,具有可操作性才能申请。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申请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必须要保证的。
3、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有符合相关登记规定的规范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4、开办养老院,首先要起草章程,并有具体的养老场所,还必须招聘一定数量且具有相应资格的服务人员和医务人员。开办养老院大概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养老院内部拥有固定的服务区、生活区、室外及室内休息场所。
5、第十四条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6、申办家庭养老院的手续和流程: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养老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