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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1...
1、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单位管理、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如果是离过婚的夫妇,再次结婚,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生三胎不罚款。结婚前男女双方都有子女,再婚后可以再生三胎。若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户口,且夫妻双方本身都是独生子女的,可放开生育第三胎。
3、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以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4、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5、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单位管理、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6、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黑龙江二胎新政策解读
1、黑龙江省二胎新政策 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如进展顺利,将于年底或年初试行;同时,关于之后全面放开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拟议中。
2、年最新的二胎政策计划生育补助调整了符合条件的家庭范围,对于满足条件的二胎家庭,中央和地方*** 会给予一定的补助;例如近日福建出台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生说完了。
3、法律主观:二胎政策有补贴。且我国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三胎政策。与其配套的措施包括加强在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等。
4、而黑龙江省的此项生育政策,较之年初放开二胎政策更为激进。生育意愿不强烈 在上述边境地区中,黑河市爱辉区经济发展较好,主要从事对俄贸易,中俄天然气管线的接驳处便设在黑河。资料显示,黑河市爱辉区人口不足20万。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9条,第50条,第51条的内容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03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共分为七章49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条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二章:人口普查,规定了人口普查的时间、对象、范围、方式和程序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将条例中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第一条为规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保障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优待的落实,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条,删去第一款中的“和《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