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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1、工伤赔偿的标准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者实施办法中,但对于工亡的赔偿,因为与年度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每年的工亡赔偿金都不一样。
2、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实施社会监督。 第五十一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职工有权监督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及缴费情况。
3、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4、第十三条职工于《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而被评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5、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的所有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上统称单位)及其所属全部职工。第三条 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工作,检查监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第六项规定
1、职工有前款第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第九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按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专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工伤保险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不得收取费用。
3、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保证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遇有特殊情况,工伤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免征税、费。
4、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不征收税、费。
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1、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按可报销的比例来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职工月工资的一定倍数来赔付;伤残津贴按职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赔付;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照常赔付等。
2、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上就是工伤索赔的法律依据。
3、工伤赔偿标准 ,又称 工伤保险待遇 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 期间用人单位 职工发生工伤 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修订)
1、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3、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食宿费用指的是什么
1、法律客观:交通食宿费是指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
2、工伤保险 待遇标准又称 工伤赔偿标准 ,是指 工伤 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 伙食补助费 ;经批准转往外省市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